斯诺登,阿桑奇和王立军,这里要说的这3个人有一个共性,都是揭秘者。
然而3者不尽相同。
斯诺登在中情局工作了10年,然后到香港说自己服务的政府犯法,至于为什么去香港?原因不明。但是他老爸要求他回美国接受审判。
王立军在公安部门工作,一步一步升上来,其从警打黑经历来看,他确实是一个名符其实的“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”,后因和上司不合跑去美国驻成都总领馆,据说他留了资料,也向海外发了资料。
阿桑奇,维基解密首席编辑与发言人,其本身也是黑客,而其目的是“揭秘”,维基解密也因揭露各国政府的秘密而遭到不同程度的封杀。
先说斯诺登,如果他说美国政府犯法,那么这10年他也是从事犯法活动,而就已经爆出来的事情,美国政府作出回应说不犯法。还有其它他没有爆出来的料呢?这种自认为参与了10多年犯罪的有预谋的叛逃者也只是拿着机密卖钱而已吧。我想以保护言论自由来帮斯诺登说话就太片面了。
王立军虽然是“打黑英雄”,但是另一方面他也是迫害人权的“英雄”,而其摘取死刑犯的器官更是让人神共愤。他是在其下属,自己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出逃的。对比斯诺登,他还是情有可原的。
阿桑奇的“揭秘”和其他两个人有很大区别,他不服务于某个政府,他专门和各国政府对着干。他被誉为“澳洲最有名的守德电脑黑客”, “在《时代》周刊的2010年度人物网络评选中,阿桑奇居于首位,满意率为92%。然而,12月15日,《时代》周刊宣布获选人物却是脸书的创办人、获得票数仅为阿桑奇1/20的马克·扎克伯格;阿桑奇则为“最受读者欢迎的年度人物”。”有人把阿桑奇和斯诺登并列实在是很不恰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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